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,结合执法办案,建议有关单位完善制度,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,在实际办案的过程中,发出了一份份检察建议。一份小小的检察建议,却可以帮助涉罪大学生重新起航;可以助力整治处方药销售乱象,守护群众的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;可以保护群众在春耕浇灌时期的“脚下安全”。办理一案,治理一片,一份小小的检察建议产生的法治意义无限大……
加强法治教育
(相关资料图)
3月22日,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检察院依法公开对4名涉罪在校大学生举行不起诉决定宣布教育仪式,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训诫教育,并向所在学校送达检察建议书,用“不起诉+训诫教育+检察建议”综合施治的方法挽救涉罪大学生。
作相对不起诉处理
王某等4人是某大学在校生,2021年暑假,经往届同学黄某某(已被提起公诉)联系,按照要求办理4张银行卡后,在明知支付账户可能被用于违法犯罪的情况下,提供本人名下6张银行卡给黄某某使用,每人获利1000元至4000元不等。案发后,王某等4人在家长的陪同下投案自首,如实供述违法事实、自愿认罪认罚,积极退缴违法所得。
该院在受理该案后,积极开展审查工作。经调查发现,4名大学生均无违法犯罪前科,系初犯、偶犯,主观恶性较小,案发后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,自愿认罪认罚并积极配合退缴赃款,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,决定对4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。
举行宣布教育仪式
为教育挽救涉罪大学生,该院决定召开不起诉决定宣布教育仪式,邀请公安、学校、律师等各方力量,共同对4人开展训诫教育。
不起诉决定宣布教育仪式上,承办检察官对4名大学生进行训诫教育,告知他们相对不起诉处理的前提是确认他们构成了犯罪,不起诉是法律给予其改过自新、完成学业的一次宝贵机会。
王某等4名被不起诉人当场表示真诚悔罪,承诺今后一定以此为戒,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、好公民。在受邀人员的见证下,检察官现场向被不起诉人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。
递交检察建议书
为强化校园安全,切实预防在校大学生犯罪,在不起诉决定宣告教育仪式上,该院党组书记、检察长郭万春向4名被不起诉大学生所在院校发出检察建议书,明确提出“要加强学校法治教育,增强学生法治意识;强化学校管理体系,营造良好教育环境;开展检校合作,齐抓共管预防网络犯罪”的检察建议,建议学校要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,有效提升在校大学生法律素养,预防犯罪。
在收到检察建议后,参会的校方老师当场表示完全接受检察机关的意见建议,在深入研究后将扎实推进整改工作,及时就落实检察建议的情况作出书面回复。